推迟1年!德国2025年再征“塑料税”

近日,德国政府宣布将推迟1年到2025年1月1日再实施“塑料税”,称此举“为了争取更多时间来制定一个尽可能减少官僚主义的有效解决方案”。

“塑料税”背景

欧盟的“塑料税”也叫“塑料包装税”,于2021年1月推出,是欧盟预算新收入的一部分。这是欧盟为“开源节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冲击,为其复苏计划提供资金而设计的新“收入来源”之一,也是第一个实施的计划。

2020年7月,欧盟特别峰会批准欧盟2021至2027年财政预算,并宣布自2021年1月1日开征“塑料包装税”。这项由成员国支付的税款是根据该国12个月内产生的不可回收塑料包装废物的数量计算的,基础税率为每吨800欧元。

当前欧盟成员国主要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缴纳:

1、成员国从自己国家的预算中缴纳“塑料税”

2、成员国可以设计自己的税收立法(“塑料税”)并建立国家制度,通过对特定纳税人征税的方式征税。(各国自行确定征税产品的定义、征税机制、退税方式等)。意大利、英国和西班牙等国家已立法征收“塑料税”。

据估计,这种“塑料税”每年将为欧盟贡献约70亿欧元的额外收入。法国仅在2021年就上缴了12亿欧元。

德国“塑料税”

迄今为止,德国的费用一直由纳税人和公众通过国家预算来承担。近期,德国“红绿灯”联合政府宣布,将把这一成本转嫁给被称为“污染者”的特定一次性塑料产品制造商,以弥补14亿欧元的预算赤字。

去年5月份,德国立法机关就通过了“一次性塑料基金法案”,即EWKFondsG,要求一次塑料产品生产商必须为清除塑料废弃物努力作出贡献,该法案将决定基金的税率以及支付体系,原定于2024年1月1日开征,2025年首次缴纳。

WKFondsG适用范围涵盖一些一次性塑料产品(EWK)的销售,这些产品全部或部分由塑料(即聚合物)组成。重点是食品领域的EWK,例如带盖和不带盖的食品容器、带有最多3升食品或饮料容器或饮料杯的薄膜包装。轻型塑料购物袋以及某些湿巾、气球、烟草制品过滤嘴以及从2026年开始的烟花等。

此外,法案还规定了相关处罚。例如,如果延迟缴纳应付税款超过三天,将在最低限度之上征收1%的滞纳金;故意或疏忽违反注册或报告义务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10万欧元的罚款。

塑料税的引入受到了塑料行业的强烈批评,一些行业组织呼吁德国政府撤销已宣布的征税,“以避免对循环经济和气候保护造成进一步损害,避免失去工业就业机会”。有组织援引德国联邦环境局的研究,该研究得出的结论是仅针对一次性塑料征税可能“引发严重的误导效应,从生态平衡点来看有利于其他材料,但是这些材料并不比一次性塑料好,根据特定的应用领域,有时甚至更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