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 2022/1616欧盟颁布关于与食品接触的再生塑料材料和物品的法规解读
2022年9月20日,欧盟委员会在其网站上正式发布了修订后的《食品接触再生塑料法规》——Regulation (EU) 2022/1616号法规(以下简称《法规》)。
该《法规》将取代此前欧盟的Regulation (EC) No 282/2008号再生塑料法规。
与上一版的再生塑料法规相比,此次新发布的法规建立了一套截然不同的监管体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明确了何为“合适的再生技术(Suitable technology)”;
2.不属于“合适的再生技术”时,应向欧盟进行申请,产品可暂时投放市场;
3.细分再生工艺,对来料的监管日趋严格;
4. 欧盟将建立新的登记数据库,信息更加公开透明。
Regulation (EU) 2022/1616号法规将于2022年10月10日生效。届时,对于已提交的、但不属于本法规定义下的“合适的再生技术”的再生塑料生产工艺申请将被视为自动终止。
生产商仍可在2023年7月10日之前生产、销售和使用该工艺生产的产品。之后如仍想要生产该产品,则需要进行新技术的评估申请。
针对此前已申请并获得EFSA评估意见的PET塑料的再生工艺,欧盟委员会也将会尽快做出是否批准这些工艺在欧盟的合法使用的决定。
(EU) 2022/1616该法规适用条件:
1.将拟与食品接触的再生塑料投放市场;
2.研发塑料再生工艺,操作相关流程以及设备;
3.在接触食物时,使用再生塑料材料及物品,或打算用于再生的塑料材料和制品。
(EU) 2022/1616该法规对再生塑料材料和制品要求如下:
1.符合(EU) No 10/201 1对塑料成分的要求以及第二、三、五章对于迁移水平和限值
的要求;
2.以恰当的回收工艺(Annex 1),或符合该法规第四章要求的新型回收工艺生产
(EU) 2022/1616该法规生效后:
1.在2023年7月10日前提交申请的PET机械回收工艺,可以继续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将
再生塑料投放市场
2.从2023年7月10日起,只有使用经过授权的新型工艺或以恰当的回收工艺生产的再生塑
料才可以投放市场,该法规列出两项恰当的回收技术:
3.PET机械回收,每个单独的流程都需要获得授权
4.从封闭和受控的产品循环中回收,需要使用回收计划
5.从2024年10月10日起,用于收集和预处理塑料的质量保证系统需由第三方认证。